單位負擔的公積金工資總額計算方法

2018-01-15 14:47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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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起公積金,無疑是企業會計的一個固定的處理業務,逃不掉的,比如單位負擔的公積金工資總額計算,老問題,只要經驗不足,基本會被難道。

單位負擔的公積金工資總額計算方法

根據國務院公積金條例,是按工資總額繳納的。但實際操作上,很多機關事業單位是按照基本工資幾個項目繳納,主要是財政負擔的問題,其實是不合法的。

公積金條例第十六條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因此,您首先計算您的年平均月工資,2015.7-2016.6繳存基數N=〔(1000+1500)*12+(2014年全年其他現金收入:計生獎、績效獎等等)〕/12,然后N*12%。

政策依據:

根據國家統計局統計口徑,我市統計工資總額口徑如下:

企業職工工資按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和其他工資性收入的六個部分綜合計算。

行政機關人員包括職務工資、級別工資、基礎工資、工齡工資、職務崗位津貼。

單位負擔的公積金工資總額計算方法

事業單位人員包括職務(等級)工資、津貼工資、職務工資、職務崗位津貼、加班工資、特殊崗位津貼(護、教齡津貼)等。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的規定,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建設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建金管[2005]5號)等規定精神,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人員在計算上年度月工資收入時還應包括綜合補貼、其他補貼和目標管理獎。

說完本文要講述的問題——單位負擔的公積金工資總額如何計算的內容后,小編提醒大家,在專業問題上,大小都可以咨詢會計學堂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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