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交稅費轉出未交增值稅年末怎么處理?
答: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未交增值稅是" 應交稅費"的二級明細科目,該科目專門用來核算未繳或多繳稅增值的,平時無發生額;
月末結賬時:當"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為貸方余額時,為應繳增值稅,應將其貸方余額轉入該科目的貸方,反映企業未繳的增值稅;
當"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為多交增值稅時:應將其多繳的增值稅轉入該科目的借方,反映企業多繳的增值稅.

什么是轉出未交增值稅?
答:轉出未交增值稅:是在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下增設轉出未交增值稅專欄;
記錄一般納稅企業月終轉出應交未交的增值稅.
月份終了,企業應將當月發生的應交未交增值稅額自"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科目轉入"未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科目;
貸記"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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