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入業務招待費的禮品是否還需要視同銷售?

2018-01-02 16:4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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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購買的禮品我們一般都會計入業務招待費,因此對于計入業務招待費的禮品是否還需要視同銷售呢?具體請看下文。

計入業務招待費的禮品是否還需要視同銷售?

答:一般情況下不應視同銷售:

①如果禮品是外購的,且在購進時沒有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下,在購進時,應以含稅價全額計入管理費用即可.既不視同銷售,禮品的進項購進時計入了成本中,也不存在進項稅轉出的問題;

②如果禮品是外購的,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且抵扣了稅款的的情況下,則要對已抵扣的稅款進行進項稅額轉出;

③如果禮品是企業自產或委托加工的產品,則應視同銷售處理,按企業按銷售同類產品的平均價格,按產品適用的稅率,計征增值稅.

計入業務招待費的禮品需要視同銷售

業務招待費的禮品怎么做賬?

答:按公司常規入賬:

首先是按招待費入賬,應計入"營業費用-業務招待費"或是"營業費用-禮品招待費"的二級科目.

在稅務實踐中,將企業因宣傳推廣需要而發生的贈送業務區別情況對待.

凡外購商品用于贈送的,通常作為招待費對待,按規定比例稅前扣除.

對于自產貨物用于贈送的,按宣傳費對待.

實際操作中,外購商品無發票不可稅前扣除,可找其他發票頂替入賬.

以上就是對于計入業務招待費的禮品是否還需要視同銷售的相關問題,具體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需不需要視同銷售,對此大家若還有疑問歡迎咨詢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本文由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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