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開票重新打印怎么操作?

2017-12-27 14:59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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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開票重新打印的前提就是之前的發票已經作廢,了解前面的發票作廢原因,申請重新開票即可,那么怎么操國稅開票重新打印呢。

國稅開票重新打印怎么操作?

進行發票信息查詢。 輸入你要做廢的發票號碼。 輸入做廢原因,點擊做廢即可,然后再重開.

1、開始——設置——打印機——添加打印機。

2、出現“歡迎使用添加打印機向導”對話框——單擊“下一步”。

3、選取“本地打印機”——選取打印設備所連接的端口,一般都是連接在LPT1端口 ——單擊“下一步”。

4、選取“打印機制造商”和“打印機型號”——單擊“下一步”。5、輸入“打印機名”——單擊“下一步”。

6、出現“打印機共享”對話框,若想讓其它用戶使用打印機請將此共享,并設備共 享名,否則“下一步”。

7、出現的打印機位置和注釋等一些說明性文字。

國稅開票重新打印怎么操作

8、詢問是打印打印機測試頁,單擊“是”——“下一步”。將現在有打印機設為共享打印機:開始——設置——打印機——打印機名——鼠標右鍵——共享——確定。

政策依據;

國稅發〔2006〕156號規定,開具增值稅發票當月,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符合作廢條件的,按作廢處理;開具時發現

有誤的,可即時作廢。作廢增值稅發票須在防偽稅控系統中將相應的數據電文按“作廢”處理,在紙質專用發票(含未打印的專用發票)各聯次上注明“作廢”字樣,全聯次留存。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規定,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售折讓的,必須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后開具紅字發票。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應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照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方法處理。

本文關于國稅開票重新打印的內容還是比較多的,信息可能有一定延時性,輕易最新的相關政策為準,本文為會計學堂提供,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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