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消外出經營許可證?
外出經營管理證明是由企業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開具的,因此需要到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注銷。
短期的等外地業務結束,長期的一年一次。
外出經營活動結束后,納稅人應于10日內將經營地主管稅務機關注明經營情況并加蓋印章的《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核銷手續。

如何辦理外出經營許可證需要哪些資料?
納稅人需到外縣(市)從事經營活動的,可持以下資料、證明到主管稅務機關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外出經營稅收管理證明》:
1.稅務登記證(副本);
2.《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申請審批表》一式二份;
3.外出經營場所的相關證明或租賃合同及復印件(適用于納稅人到外埠銷售貨物的);
4.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合同、中標通知書、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及復印件(適用于納稅人到外埠從事建筑安裝工程的)
以上就是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如何取消外出經營許可證的全部內容了,需要到機構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注銷,若仍有疑問,可與窗口老會計取得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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