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核心依據
壞賬準備計提的依據如下:
《企業會計制度》第五十三條規定:“企業應當定期或者至少于每年年度終了,對應收款項進行全面檢查,預計各項應收款項可能發生的壞賬,對于沒有把握能夠收回的應收款項,應當計提壞賬準備”。“計提壞賬準備的方法由企業自行確定”。壞賬損失的核算在備抵法下,可以按余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賒銷金額百分比法等方法計提壞賬準備。
另外,《企業會計制度》規定的可以全額計提壞賬準備和不能全額計提壞賬準備的情況如下:
1、可以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①債務單位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
②因發生嚴重自然災害等導致債務單位停產,而在短時間內無法償還債務的;
③逾期三年以上,尚未收回的應收款項。
2、不能全額計提壞賬準備:
①當年發生的應收款項;
②計劃對應收款項進行重組;
③與關聯方發生的應收款項;
④其他已逾期,但無確鑿證據證明不能收回的應收款項。

應收賬款壞賬計提的方法是什么?
應收賬款中計提壞賬的方法有備抵法和直接轉銷法。
備抵法是指在壞賬損失還沒有發生前,對應收賬款進行估計損失,并形成壞賬準備,壞賬損失實際發生時再沖減壞賬準備。采用備抵法的,要設置“壞賬準備”科目。壞賬準備的計提數反映在貸方,壞賬準備的轉銷數或以前年度已確認并轉銷的壞賬又收回的數額反映在借方,壞賬準備科目一般為貸方余額,表示已計提但尚末轉銷的壞賬準備數額。
直接轉銷法則比較簡單,等到壞賬損失實際發生時,直接計入管理費用。但是我國企業會計準則明確規定,應收賬款減值只能采用備抵法,不得采用直接轉銷法。因為在資產負債表上,應收賬款是由賬面余額而不是按賬面價值反映,如果用直接轉銷法容易歪曲期末的財務狀況。所以,我國企業不得采用直接轉銷法。
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核心依據是什么?綜合以上內容所述,在上文提及到的相關財務知識中,小編老師認為學員們讀完之后對此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的核心依據應該都是有所了解的,在這里小編老師就不再過多闡述。反而老師認為學員們更多的需要掌握好關于壞賬計提的實操技能,有什么不懂或者想要學習的都可以來這里找會計老師報名,也可以自行搜索相關的財務課程進行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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