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證券化出表判斷中的風險報酬轉移測試
風險報酬轉移測試。風險報酬方面涉及各種情景假設和風險參數,計算出風險和報酬轉讓的量化程度,據此進行是否出表或繼續涉入的判斷。
發起人將資產轉讓給資管計劃是法律認可的經濟行為,但該經濟行為是否是會計上有效的轉讓,必須識別對此資管計劃擁有權利的控制方。合并準則給出了定性和定量的判斷標準。如果發起人合并了資管計劃,基礎資產實際上仍沒有被轉移出去,這事實上只是合并范圍內的交易。因此,交易設計應試圖把交易促成到發起人與受證券持有人控制的資管計劃之間的交易,使得發起人通過資管計劃把資產轉移給證券持有人,那么必須建立起證券持有人是真正掌握控制基礎資產的一方的機制。如果發起人不合并資管計劃,那么過手條件就會相對容易,只要把資金從發起人轉到資管計劃的托管銀行賬戶,即完成了過手,資管計劃可以把資金持有一段時間后再轉給證券持有人,因為證券持有人和資管計劃是一體的;如果合并了資管計劃,那從過手條件的角度看,從發起人收到基礎資產款項到證券持有人得到款項分配必須在3個月內完成(過手的時間要求),所以交易設計時需要以發起人盡可能不合并資管計劃為目標。準則33號合并財務報告告訴我們合并有3個要素,控制權取決于經濟行為權利、可變回報以及權利和回報之間的關系。

資產證券化的賬務處理怎么做?
資產證券化的賬務處理可以分為兩種情況,分別計入兩種科目,具體如下:
1、如果被界定為銷售,那么應當進行表外處理,此時證券化資產從資產負債表中剔除,同時證券化收入確認為收入,交易成本計入當期損益。
2、如果被界定為融資擔保,那么應當進行表內處理,證券化資產仍保留在資產負債表中,同時發起人獲得的資金被當作負債處理,交易成本作為融資成本資本化。
對于資產證券化的處理,一般要通過特設目的機構SPE進行。目前我國進行的信貸資產證券化采用的大多是信托模式。
資產證券化出表判斷中的風險報酬轉移測試怎么理解?通過上文匯總到的相關財務資料的解讀,相信大家應該都知道企業資產證券化之后,在財務報表對外判斷中則是需要考慮到不同風險情形的轉移測試,因為在風險報酬轉移的測試中需要根據不同情景假設和風險參數來計算具體的轉讓量化程度的,這樣可以判斷出表是否可以繼續涉入的,如果你們對此內容還有什么其他的問題,都是可以來這里免費找會計老師進行咨詢,會有專業的財務會計老師在線為你們解答的。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