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追征期
追征期是指稅務機關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進行追繳的法定時限。
追征期的具體規定:
因稅務機關責任導致的未繳或少繳稅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導致的未繳或少繳稅款
同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對偷稅、抗稅、騙稅行為的追征
對于偷稅、抗稅、騙稅行為,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這意味著對于這類違法行為,稅務機關可以在任何時間進行追繳。

稅款追征期怎么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因稅務機關的責任,致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要求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補繳稅款,但是不得加收滯納金。
因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計算錯誤等失誤,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稅務機關在三年內可以追征稅款、滯納金;有特殊情況的,追征期可以延長到五年。
對偷稅、抗稅、騙稅情況的,稅務機關追征其未繳或者少繳的稅款、滯納金或者所騙取的稅款,不受前款規定期限的限制。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規定,追征稅款的期限,自納稅人應繳未繳或者少繳稅款之日起計算。
什么是追征期?簡單來說,關于稅務中追征期概念的介紹相信你們讀完上文之后應該是有所了解的,其實追征期很好理解的,就是企業沒有及時納稅,稅務機構部門核查之后會對企業發布追繳納稅的通知,在這個通知里面就會提及到追繳稅款的期限,這就是我們經常提及到的追征期。如果你們不認可小編老師的講解或者覺得上文講解的有問題,不妨來本網站上找會計老師進行交流,對你們提升自己的財務能力肯定有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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