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包括哪些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具體包括:
一年內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待攤費用和一年內可收回的長期應收款.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是指反映企業將于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項目金額.
包括一年內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待攤費用和一年內可收回的長期應收款.應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執行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根據一年內到期的長期債權投資等科目填列.

非流動資產與流動資產的區別
一個企業都有屬于自己一定量的資產,而這些資產還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兩種類型.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的主要區別就是能不能在一定的周期內把資產轉變為流動的資金使用,對于這個周期一般都是在1年之內.
非流動資產就是不能在一年之內通過某種經濟運作轉化為可用資金,例如有企業的長期設備,減值物等等;相反來說,流動資產就是能在一年內轉化成資金,其例子有,企業的現有或在銀行的資金、商業中的應收票據和應收賬款,還包括商品的存貨等等.
綜上所述,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是指反映企業將于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項目金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三十八條
會計人員應當具備從事會計工作所需要的專業能力.
擔任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應當具備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或者從事會計工作三年以上經歷.
本法所稱會計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財政部門規定.第四十條 因有提供虛假財務會計報告,做假帳,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占等與會計職務有關的違法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人員,不得再從事會計工作.
第四十一條
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監交;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主管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第四十三條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其中的會計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以上詳細介紹了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包括哪些,也介紹了非流動資產和流動資產的區別.作為一名單位的財務工作人員,需要特別清楚,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性負債包括一年內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待攤費用和一年內可收回的長期應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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