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建筑施工單位發票已開未報量的增值稅賬務處理

2017-12-14 10:0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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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單位發票已開未報量的增值稅賬務處理如何進行,作為一名會計人員,如果你不知道這一處理方式,歡迎您閱讀本篇文章,同時,本文提供了一個案例供您參考!

案例解析建筑施工單位發票已開未報量的增值稅賬務處理

:本次所開具的103萬發票對應的工程量如前期已計量,且會計處理上已對「工程結算」進行了價稅分離,即稅額已于開票之前計入了「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科目的貸方,則建筑業企業應根據本次所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科目。

上例中,假定該建筑業企業前期已完成工程量為206萬元,計量時所做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 206

貸:工程結算 200

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6

本次開具103萬發票,應做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待轉銷項稅額 3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簡易計稅) 3

情況二:本次所開具的103萬發票對應的工程量如前期未計量或已計量但會計處理上未對「工程結算」進行價稅分離的,則建筑業企業應根據本次所開具的增值稅發票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或赤字貸記「工程結算」科目,將其于本期實現價稅分離。

上例中,假定該建筑業企業已完工程量未經計量,或已完成工程量為206萬元,計量時所做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 206

貸:工程結算 206

本次開具103萬發票,應做分錄為:

貸:工程結算 -3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簡易計稅) 3

事后,已開發票對應的工程款到賬時,直接通過「應收賬款」科目核算即可,涉稅事項已經處理,收款時不再涉及。

對于建筑施工單位發票已開未報量的增值稅如何處理,看完本篇文章,對于該賬務處理相信您應該掌握了不少了!更多關于賬務方面的內容,歡迎您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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