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弊審計案例分析與準則

2017-11-29 11:08 來源:網友分享
1685
本文內容是關于舞弊審計案例分析與準則的相關問題,對此大家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點擊下文內容進行了解,加深印象。

舞弊審計案例分析與準則

答:擔保海外人頭公司的借款(虛增1000萬美元存款).

葉素菲利用公司員工的名義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設立Addle公司,連續于2002年至2003年間向臺灣一家金融控股公司海外協屬公司(Grand capital公司)辦理融資借款,總共借得1000萬美元.同時,除由葉素菲代表博達公司簽發面額1 000萬美元的本票交由Grand capital公司為上述借款擔保外,未經公司董事會決議,她擅自代表公司在該金融控股公司旗下銀行開立一個外幣存款戶,將博達公司資金1000萬美元存入該賬戶.葉素菲并與該銀行約定Addle公司還款給Grand capital公司前,博達公司不得動用該筆存款.

葉素菲還同意,當Addle公司未還款給Grand capital公司或博達公司發生信用違約事件時,博達授權銀行扣取該筆存款償還Grand capital的債務.在2004年6月1 5日博達申請重整信息公開后,博達的1000萬美元存款即轉作清償Addle公司向Grand capital公司的借款,導致1 000萬美元的存款憑空消失.

經過上述交易安排,博達仍在財務報表中將1000萬美元存款列為現金科目,并且未披露有止扣、限制用途的事實.因上述契約,葉素菲涉嫌挪用公司1000萬美元給海外人頭公司.

通過上述四筆復雜的交易安排,博達賬上的1.8億美元現金,包括菲律賓首都銀行8 500萬美元、澳洲共和銀行4500萬美元、荷蘭合作銀行4 000萬元和臺灣某銀行1000萬美元存款,皆為不可動用或根本不存在的現金,卻虛列在報表上.

舞弊審計相關準則:

1994-2000年中國注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建設先后完成了32個項目的制定工作.其中包括1個獨立審計準則序言,1個獨立審計基本準則,24個獨立審計具體準則和6個獨立審計實務公告,基本形成了我國的獨立審計準則體系.2006年全面修訂了我國的獨立審計準則,新修訂的審計準則重新命名為《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簡稱"新審計準則"),該準則已于2007年在我國開始正式實行.最新的一次是2010年提出2012年實施.

【舞弊審計的相關內容】:

舞弊審計的風險有哪些?

答:(1)從審計模式看,風險導向審計模式并不能有效的履行舞弊審計的責任和目標,仍然存在審計風險.

(2)從審計權限看,由于內部審計人員沒有真正的法律權力,不能使被審計者認真對待審查,在實施舞弊審計時,很難把握審計的深度和審計的職責范圍,容易在審計過程中超越審計職權而觸犯有關的法律法規,從而導致審計"越權"風險.

(3)從審計方法看,在采用抽樣審計方法下,內部審計人員不可能逐一檢查企業賬務,而舞弊是有意的隱瞞事實,因此審計風險更大.另外,重要業務審計的難度、關聯方面的影響、控制環境的薄弱等眾多因素的存在,會使內部審計實施舞弊審計有較大的風險,還有可能形成吃力不討好的現象.

(4)從審計報告看,在編制舞弊審計報告時,也往往會忽視舞弊審計報告與常規審計報告程序上的差別,沒有征求法律顧問的意見,致使由于措辭或定性不當而使審計報告有違法的風險.

舞弊審計的風險主要是指企業組織中實際存在著舞弊行為及現象,而審計未能有效發現,從而做出了不恰當審計結論的可能性.此外,還包括因審計越權造成的法律風險.形成舞弊審計風險的因素較多,

以上內容就是關于舞弊審計案例分析與準則的相關問題,對此大家若還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歡迎向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咨詢,免費在線為你答疑,更多相關資訊內容盡在會計學堂,本文到此結束.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圈子
熱門帖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