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政性事業收費收入分錄怎么寫?

2017-11-17 17:5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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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行政性事業收費標準是什么,水利行政性事業收費收入的會計分錄怎么寫,“借”與“貸”分別是什么,本文將會告訴您答案,敬請期待。

水利行政性事業收費收入分錄怎么寫?

:行政性收費是指國家機關、司法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機構,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以上財政部門的規定行使其管理職能,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的費用。行政事業性收費的主體不僅包括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還包括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接下來,會計學堂將為您介紹水利行政性事業收費收入分錄,如下:

1.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水利基金

水利基金雖然名義上不是稅,然實質上同稅相似,根據實質重于形式原則應記入“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當然記入“管理費用”亦可。

2.水利建設基金是根據三大稅納稅總額的1%計提。

水利建設基金=(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x1%

以上就是由會計學堂為您提供的水利行政性事業收費收入分錄,希望能夠給您帶來幫助。關于水利行政性事業收費收入的分錄,您最好是結合相關的案例,以便更好的掌握這一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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