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票的增值稅專票和電子普通發票稅額一樣嗎?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的話,涉及到飛機票的增值稅專票和電子普通發票稅額是一樣的.
飛機票抵扣的進項稅計算:
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回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國內機票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能抵扣進項稅嗎?
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按照發票上注明的稅額抵扣進項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規定: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以取得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稅額為進項稅額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注明的購買方"名稱""納稅人識別號"等信息,應當與實際抵扣稅款的納稅人一致,否則不予抵扣.
按照上述文件規定,職工出差取得的機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上的購買"名稱"和"納稅人識別號"等信息要與公司的信息相一致.也就是說,購買方名稱為個人的話,進項稅額是不允許抵扣的.另外,有些公司通過第三方平臺購票,職工出差取得的"經紀代理服務""旅游服務"等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不能抵扣進項稅額.
以上整理的資料內容,就是我們關于"飛機票的增值稅專票和電子普通發票稅額一樣嗎?"這一問題的具體回答.一般情況之下我們的一般納稅人獲得飛機票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是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普通發票,都是可以進行抵扣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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