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遺失蓋發票專用章還是公章?
發票遺失可以使用復印件,我們一般會在復印上直接蓋發票專用章就可以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第四條,納稅人同時丟失已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作為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抵扣憑證、退稅憑證或記賬憑證.
即使丟失了進項稅專用發票也可以抵扣
第一、如果企業丟失的增值稅專票的發票聯,企業可以作憑抵扣聯來作為抵扣憑證,或退稅憑證,可以做記賬憑證,
第二、如果丟失的是抵扣聯,可以用發票聯的復印件做抵扣或退稅,發票聯的原件做為記賬憑證,
第三、如果都丟了,企業可以憑銷售方蓋有銷售方專用章的發票記賬聯復印件做為進項稅的抵扣、退稅、記賬的憑證.

發票蓋錯章了怎么處理?
如果出現發票蓋章不清楚或蓋錯的情形,應當即作廢,并重新開具發票,加蓋清晰或者正確的印章.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必須做到按照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發票專用章.注意其中的"一次性"字眼,也就是說,發票上只允許改一個章,如果沒有蓋清楚的話,是不允許在旁邊加蓋第二個發票章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并加蓋發票專用章.
以上就是小編關于"發票遺失蓋發票專用章還是公章?"這一問題進行的詳細解答.發票遺失之后,我們還是可以使用復印件的.想要復印件有效的話,還需要在復印件上面加蓋發票專用章就行了.如果說我們的發票章蓋錯了的話,可以參考上文解決.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