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是否要貼花
委托代理合同不是《印花稅暫行條例》所列舉的應稅合同類型,所以,不需要交納印花稅.第十四條規定,在代理業務中,代理單位與委托單位之間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凡僅明確代理事項、權限和責任的,不屬于應稅憑證,不必貼花.
《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因此印花稅的征收范圍采用列舉的方式,沒有列舉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不需要貼花.
常見的其他無需貼花的合同或憑證:
下列合同或憑證,在印花稅稅目表中沒有列舉,不屬于印花稅應稅憑證,企業無需繳納印花稅: 單位和員工簽訂的勞務用工合同;供應商承諾書;保密協議;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保安服務合同;日常清潔綠化服務合同;殺蟲服務合同;質量認證服務合同;翻譯服務合同;出版合同.所以,物業服務合同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印花稅征稅范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暫行條例》列舉的憑證征收,沒有列舉的憑證不征稅.具體征稅范圍如下:
1.經濟合同
稅目稅率表中列舉了10大類合同.它們是:
(1)購銷合同.
(2)加工承攬合同.
(3)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
(4)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
(5)財產租賃合同.
(6)貨物運輸合同.
(7)倉儲保管合同.
(8)借款合同.
(9)財產保險合同.
(10)技術合同.
2.產權轉移書據
產權轉移即財產權利關系的變更行為,表現為產權主體發生變更.產權轉移書據是在產權的買賣、交換、繼承、贈與、分割等產權主體變更過程中,由產權出讓人與受讓人之間所訂立的民事法律文書.
中國印花稅稅目中的產權轉移書據包括財產所有權、版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專有技術使用權共5項產權的轉移書據.其中,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是指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注冊的不動產、動產所有權轉移所書立的書據,包括股份制企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票,因購買、繼承、贈與所書立的產權轉移書據.其他4項則屬于無形資產的產權轉移書據.
另外,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商品房銷售合同按照產權轉移書據征收印花稅.
3.營業賬簿
按照營業賬簿反映的內容不同,在稅目中分為記載資金的賬簿(簡稱資金賬簿)和其他營業賬簿兩類,以便于分別采用按金額計稅和按件計稅兩種計稅方法.
(1)資金賬簿.
(2)其他營業賬簿.
上文講述了代理合同是否要貼花,不屬于應稅憑證,不必貼花.我們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分析方法進行,各企業部門還可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來處理,各位想學習更多關于企業財務的實操技巧,可以來找本網專業老師,更多精彩課程等你來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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