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期發票賬務處理怎么做?
跨期發票的形成.企業真實發生的費用,如果報銷及時,可以在當年據實扣除;而由于種種原因,企業總會存在部分當年實際發生的費用支出,不能在關賬前取得發票,或雖已取得發票但來不及在關賬前報銷的情況.很多企業將此部分費用支出在次年報銷時計入次年的損益,從而形成了跨期發票的問題.
以2018年度為例,企業取得的跨期發票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2018年度列支的成本費用發票開票日期為2017年度的;
2)、開票日期為2018年度的成本費用發票在2019年度入賬;
3)、2018年末結賬前能夠確認屬于2019年度的成本費用發票無法及時取得入賬;
4)、結賬后發現開票日期為2019年度的成本費用發票實質上屬于2018年度的成本費用.
2、跨期發票的稅前扣除方式
如果出現以上跨期取得的發票,按以下指導進行處理:
1)、上述第1、2種情形實質上屬于一種情況,原則上2016年度的費用不允許在2018年度列支,做2018年度匯算清繳時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為避免企業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建議年度結束前期,財務人員應給各部門發出通知,盡早報銷當年度的費用,不能把2018年度的費用在2019年度報銷;如果實在是業務人員在結賬前無法回公司報銷,費用金額能夠確認的要先進行申報,財務可以按照已經發生的金額進行計提,在2019年度盡早取得合格票據入賬,最晚不能晚于2019年5月底匯算清繳結束前.
2)、如果未能對2018的費用進行充分的預計及計提,結賬后才發現還有2018年度費用,應對2018年度費用進行統計分類,在2019年5月31號前進行2018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對這部分費用進行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減,如果賬務處理上已經計入了2019年度的成本費用,應該在2020年度5月底前申報2019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時做應納稅所得額的調增.
3)、日常的費用列支比如辦公費、差旅費等應該按照發票的開具日期判斷費用的所屬年度,和收入相關的成本費用應該按照配比原則確認所屬年度,不能只看發票的開具日期來判斷成本費用的所屬期.
4)、企業的工資、資產損失的扣除年度也應該按照實際所屬年度扣除,2018年度的工資應該在2019年5月底匯算清繳結束前發放完畢才能稅前扣除,否則應進行相應的納稅調增處理.

跨年發票賬務處理怎么做?
去年的發票如果金額不大今年入成本可以,如果金額比較大,要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走賬,然后更正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申報表.
借:管理費用等
貸:其他應付款等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其他應付款等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支付款項的時候: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跨年發票的四種情況
第一種:是上年度發生的成本、費用,在上年度已經開具了發票,由于某些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收到發票.
第二種:是上年度發生的成本、費用,由于種種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對方開具的發票,發票的項目欄填寫的仍是上年發生的費用.
第三種:是上年度發生的成本、費用,到次年才取得對方開具的發票,但發票的項目欄只填寫相關的費用內容,并沒有注明費用的所屬期,很容易混淆為次年的費用.
第四種:是上年采購的資產,到次年才取得對方開具的發票,該資產并沒有在本年消耗.
相關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34號)第六條規定:企業當年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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