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進項稅加計扣除需要做分錄嗎
根據相關規定可得,納稅人應當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的10%對當期加計抵減額進行計提,按照現行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而對于已經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照相關規定作進項稅額轉出的,則應當在進項稅額轉出當期,對加計抵減額進行相應調減.
加計扣除10%進項稅賬務處理具體如下: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加計抵減額)
貸:其他收益--其他
進項稅額加計10%抵扣是指按照進項稅額*(1+10%)抵扣.
首先,無論是進項稅還是銷項稅,都不是獨立的稅種概念.分屬于流轉稅增值稅的兩條線;采購業務確認存貨的同時確認增值稅(進項稅),銷售業務確認收入的同時確認增值隨(銷項稅),企業次月15日前需要按照"銷項稅-進項稅"的差額繳納上月應納增值稅或是留抵未抵扣完的進項稅至下個月;
其次,"進項稅額加計10%抵扣"政策,是昨天(2019.3.20)全國人大會議提出來的新的稅收優惠政策.之前關于增值稅的優惠政策主要是降低整體稅率,例如稅率從17%降低到16%;增值稅的"進項稅額加計扣除"概念也是首次提出來.最近幾次稅收優惠政策的頒布都是有全國人大先行提出,接著國家稅務局制定具體的實施的細節.等稅務局發布通知后,將回來補充實務當中如何在申報表上申報加計扣除的10%;

進項稅加計扣除申報表如何填寫?
答:本表第六至八行僅限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作相應填寫,而其他納稅人無需填寫.第八行"合計"與第六、七行之和相等.各列具體如何填寫呢?如下所示:
第1列的"期初余額"對應填寫的是上期期末結余的加計抵減額;第2列的"本期發生額"所對應填寫的是按照規定本期計提的加計抵減額;第3列的"本期調減額"需要填寫按照規定本期應調減的加計抵減額;第4列的"本期可抵減額"應當按照表中所列公式進行填寫;第5列的"本期實際抵減額"所反映的是按照規定本期實際加計抵減額,按照有關要求進行填寫;第6列的"期末余額"需按照表中所列公式填寫本期結余的加計抵減額.
上文介紹10%進項稅加計扣除需要做分錄嗎.是需要入賬做分錄的,通過上文我們也了解到了具體內容,我們可以參考上文處理,以上就是全部內容了,需要注意的是我們應該了解相關操作,感謝你的閱讀,歡迎持續關注本官網資訊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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