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開發公司賬務處理怎么做
一、研究階段
(一)原材料采購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二)材料費、測試費、專利費等
借:管理費用--研發支出--材料
貸:原材料
借:管理費用--研發支出--其他
貸:銀行存款
二、開發階段
(一)發生原材料、人工費、制造費用等成本
借: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原材料、工資、其他
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原材料、工資、其他
貸:原材料/應付職工薪酬/銀行存款
(二)購進專用于研發的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銀行存款
提折舊 借: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折舊
貸:累計折舊
月末結轉 借:管理費用--研發支出--折舊
貸: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折舊
三、形成無形資產
借:無形資產
管理費用--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
貸: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
研發支出--費用化支出
借:管理費用--無形資產攤銷
貸:累計攤銷
四、銷售軟件產品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7%)
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 (*3%)
應交稅費--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 (*2%)
五、生產嵌入式軟件產品的硬件材料的購進、領用、制造費用、人工費以及形成產品
購進材料 借:原材料
貸:銀行存款
領用材料 借:生產成本--原材料
貸:原材料
制造費用 借:制造費用
貸:銀行存款
人工費 借:生產成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
貸:制造費用
形成產品 借:庫存商品
貸:生產成本
六、銷售嵌入式軟件
銷售: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硬件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硬件銷項稅額)
主營業務收入--軟件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軟件銷項稅額)
嵌入式軟件產品的硬件收入=硬件成本*(1+10%)(10%為實際成本利潤率(毛利、本期),最低比率)
嵌入式軟件產品的軟件收入=產品銷售收入-硬件收入
結轉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軟件
主營業務成本--硬件
貸:庫存商品

軟件和硬件的成本按銷售占比做分攤
七、售后服務費,版本升級費
(一)在產品銷售的同時收取售后服務及版本升級費用
1、收費不能與產品的售價區別,則在產品銷售時一次計入當期"主營業務收入"
2、如果能將費用與售價區分開來,在收取款項時,將其計入"遞延收益",其會計處理為:收取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遞延收益(售后服務費,版本升級費)
根據服務的時間,次數每期提供有償增值服務時,
借:遞延收益
貸:主營業務收入等
(二)如果售后服務及版本升級費用不在產品銷售的同時收取,則在每次提供服務時在符合收入確認的原則條件下確認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軟件開發是否屬于技術開發服務范圍
參考《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年36號)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規定:
"一、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二十六)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
1.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是指《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中"轉讓技術"、"研發服務"范圍內的業務活動.技術咨詢,是指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業務活動."
參考該文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件《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
"(六)現代服務.
1.研發和技術服務.
研發服務,也稱技術開發服務,是指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進行研究與試驗開發的業務活動.
2.信息技術服務.
(1)軟件服務,是指提供軟件開發服務、軟件維護服務、軟件測試服務的業務活動."
因此,從上述政策來看,軟件開發屬于信息技術服務,不屬于研發服務范圍,不能免征增值稅,具體建議與主管稅局溝通確認.
軟件開發公司賬務處理怎么做?軟件開發公司涉及到的賬務處理會比較復雜,并不是只有開發軟件的賬務需要處理,財務在處理軟件開發公司賬務的時候,盡量要去弄清楚它們在每個階段時賬務處理的要求或是規定,具體可以多參考本網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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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