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已入賬的材料費怎么改成暫估成本?
答:關于跨年度成本費用,雖然現在的企業所得稅法與會計準則均遵循權責發生制,按道理來講似乎不應發生不一致的情況,但現實征管中,由于我國實行"以票控稅"的征管系統,以及會計年度與匯算清繳年度的不同,經常會出現財稅處理的差異.
大多數企業的做法是將跨年度成本費用作納稅調整,這也是之前延續習慣所致.實際上,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以下簡稱34號公告)以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若干稅務處理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以下簡稱15號公告)下發后,對于跨年度成本費用的處理,還是需要分情況的.
第一種情況:當年成本費用已經發生,企業也已作賬務處理,但稅前扣除憑據不能在當年取得.
比如存貨暫估入賬、固定資產暫估入賬等.有的企業年底購入原材料,已經領用生產,但由于結算等問題,一直未取得發票,為準確核算成本,在年底按照合同等資料暫估計入存貨與成本.財務核算按照權責發生制進行賬務處理.而在稅務處理上,對無發票的購進貨物是否能在稅前扣除則比較敏感.
34號公告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于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賬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即在匯算清繳前取得有效憑證,證明該成本費用的真實性,可不需納稅調整.

暫估管理費用怎做分錄?
暫估管理費用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暫估
貸:銀行存款等
收到發票時,做相反分錄紅字沖回
借:銀行存款等(紅字)
貸:管理費用--暫估(紅字)
做一筆正確的分錄
借:管理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暫估,是指按照現行會計準則實質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謹慎性的質量要求,在具體的會計業務處理中,一種與預計負債不完全相同的業務.
在經過介紹之后,相信我們對于"去年已入賬的材料費怎么改成暫估成本"的內容應該都有大致上的了解了.對于"暫估"的分錄怎么估,怎么通過會計分錄來體現的問題,可以對看看之前小編介紹的內容,希望還可以幫助到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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