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遺失復印件應加蓋公章嗎?
發票同時丟失"發票聯、抵扣聯":憑加蓋銷售方發票專用章的相應發票記賬聯復印件(注意一般銷售方的記賬聯不要求加蓋發票專用章,如果受票方丟失發票聯和抵扣聯,需要對記賬聯加蓋發票專用章后把復印件交付受票方使用),作為記賬憑證、退稅憑證或抵扣憑證.
丟失"發票聯或抵扣聯":丟失"發票聯",納稅人可憑抵扣聯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丟失"抵扣聯",納稅人可用發票聯復印件作為退稅憑證或抵扣憑證.
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丟失怎么處理未做明確規定.一般情況下,可以用發票聯或抵扣聯等其他聯次復印件作為記賬憑證.注意:丟失記賬聯一方保存好提供發票復印件一方相關證明,證明要點:與原件一致、加蓋原件保存單位公章或個人簽章.

丟失空白發票怎么辦?
首先應當于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然后填報《發票掛失損毀報告表》,持稅控設備到主管稅務機關或自行辦理電子發票退回或作廢手續.
風險提示:丟失發票或者擅自損毀發票的,由稅務機關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
避免發票丟失有如下幾種方式:
1、財務部門建立《發票管理臺賬》,規范發票交接手續、流程及追責機制;
2、建立發票開具審批流程,并在"發票開具申請單"注明經手人及具體經手時間;
3、合同條款中約定接收發票人.
以上就是小編對"發票遺失復印件應加蓋公章嗎"這一問題的解答,蓋章是必須的,以前還需要登報聲明,但是現在國家稅務總局已經發布了通知,從二零一九年七月開始發票丟失登報作廢聲明不再提交,取消登報聲明.所以現在發票如果丟了處理起來比較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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