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免教育費附加如何做會計分錄?
答:計提時分錄,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貸: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等等
次月申報稅完畢后,若免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
借:應交稅費-應交教育費附加等等
貸:營業外收入-政府補助
財政部印發《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的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2013〕24號)規定,小微企業在取得銷售收入時,應當按照稅法的規定計算應交增值稅,并確認為應交稅費,在達到《通知》規定的免征增值稅條件時,將有關應交增值稅轉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繼續執行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96號)規定,為了繼續支持小微企業發展、推動創業就業,經國務院批準,《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規定的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繼續執行至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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