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工資再增員怎么做
應該把所有該增該減的都做成功后在去操作基數核定,比較穩妥.
做賬工資和申報工資不一樣會有影響嗎?
做賬工資和申報工資不一樣是沒有影響的.
做賬的工資表可以分基本工資各項補助應扣保險等欄,而申報表里的工資表你只要填上某工人這個月工資總額和應扣保險兩欄,記得實付金額是相同就可以了.
地稅申報表里的工資表是企業當月所有的人工費,包括臨時用工.地稅申報表里面的工資表和做賬時做的工資表往往是不一樣的.地稅申報表里的工資表合計金額等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方合計金額(即當月計提的全部人工費合計).
因此,計提工資時,
借:管理費用--工資
制造費用-工資
銷售費用-工資
生產成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發放工資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貸:其他應付款--社保(個人)
貸:其他應付款--公積金(個人)
貸:庫存現金

個稅申報工資比實際發放工資多怎么調整?
1、首先,這些情況其實都是補發.
既然是補發,也就是在企業確定對職工債務的當月,職工就應該享受這個所有權了,我們要從會計的角度來看,會計講究的是權責發生制,什么意思,也就是你既然確定是當月費用,不管你是否支付,你就必須計入當期損益.
你雖然是這個月發幾個月的工資,或者今年發去年的年終獎,但是費用應該計提到所屬期間.
具體分錄如下所示,數據都是假設,相互之間沒有計算關系.
第一個月計提
借:費用/成本相關科目 1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100
第二個月計提
借:費用/成本相關科目 1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100
2、其次呢,從個人所得稅法的角度來看.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扣繳義務人在向個人支付應稅款項時,應當依照稅法規定代扣稅款,按時繳庫,并專項記載備查.
根據上述規定,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后計算應納稅所得,按月計征,由扣繳義務人在支付時代扣稅款.如果在一個月內取得多個月的工資,應當合并計征個稅.
也就是你支付時候需要把個稅算出來并代扣掉.
借:應付職工薪酬 200
貸: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10
貸:銀行存款 190
申報繳納后
借:應交稅費-個人所得稅 10
貸:銀行存款 10
申報工資再增員怎么做?小編還是建議大家把所有該增該減的都做成功后再申報工資,如果有增員的情況,工資申報錯了,只要繳費工資和參保類別一樣,繳費的工資也會是一樣的,但是大家還是要小心比對,不然又要去稅局修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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