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勞動合同的員工工資可以列成本嗎
答:直接參與生產的員工工資是需要記入成本入賬的.管理人員工資則需要記入相應的費用科目.
可以做為成本的,稅前也可以扣除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八條 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三十四條 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準予扣除.
前款所稱工資薪金,是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支付給在本企業任職或者受雇的員工的所有現金形式或者非現金形式的勞動報酬,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條 企業依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準予扣除.
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內,準予扣除.

未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可否稅前列支?
不可以.公司沒有給員工簽勞動合同,也沒有繳納社會保險,這明顯是違法的.
按勞動合同法,如果企業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不繳納社保,對員工需要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建議去詳細了解一下. 如果是計算企業的所得稅,員工的工資是在稅前扣除的,即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已經扣除了(工資已記入成本,企業的利潤中已經扣除了工資支出).至于股東需不需要簽訂合同和繳納社保的問題,與單位有沒有勞動關系,是判斷的標準.如果股東僅僅只是出資,或占有股份,沒有直接在單位從事相關的經營活動,即沒有與單位形成勞動關系,就沒有不需要簽訂合同和繳納社保.
本文詳細介紹了簽勞動合同的員工工資可以列成本嗎,也介紹了不簽勞動合同,工資可否稅前列支.作為一名企業的財務會計,一定要非常的清楚,簽勞動合同的員工工資是可以列成本的,但是必須是生產人員的工資,管理人員的工資需要列入管理費用.如果你閱讀了本文不太明白,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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