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料加工復出口是什么意思
出口企業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減稅進口原材料、零部件轉售給其他企業加工時,應先填具"進料加工貿易申報表"(格式見附件四),報經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同意簽章后再將此申報表報送主管其征稅的稅務機關,并據此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可按規定稅率計算注明銷售料件的稅額,主管出口企業征稅的稅務機關對這部分銷售料件的銷售發票上所注明的應交稅額不計征入庫,而由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在出口企業辦理出口退稅時在退稅額中扣抵.
出口企業開展進料加工業務,應按照《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協調配合嚴格出口退稅報關單管理和加強防偽鑒別措施的聯合通知》(署監〔1996〕32號)中第七條的規定,須先持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批件,送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審核簽章,稅務機關須逐筆登記并將復印件留存備查.海關憑蓋有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印章的經貿主管部門的批件,方能辦理進口料件"登記手冊";加工的貨物出口后,按照下列的規定計算退稅.對事先未到稅務機關審核簽章而以"進料加工"名義出口的貨物,凡屬于生產企業出口的,一律按照財稅字〔1995〕92號文件中第三條、第五條規定的公式計算退稅;凡屬于外貿企業出口的,其保稅進口的原材料、零部件轉售給其他企業加工時,應按規定的增值稅稅率計征銷售料件的增值稅.

計稅依據及計算方法
外貿企業進料加工復出口的貨物,按下列公式計算退稅:
出口退稅額=出口貨物的應退稅額-銷售進口料件的應交稅額
銷售進口料件的應交稅額=銷售進口料件金額×稅率-海關已對進口料件的實征增值稅稅款
外貿企業從事的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在計算抵扣進口料件稅額時,凡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小于或等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按進口料件的征稅稅率計算抵扣;凡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大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按復出口貨物的退稅稅率計算抵扣.
生產企業以"進料加工"貿易方式進口料件加工復出口的,對其進口料件應先根據海關核準的《進料加工登記手冊》填具"進料加工貿易申請表",報經主管其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同意蓋章后,再將此申請表報送主管其征稅的稅務機關,并準許其在計征加工成品的增值稅時對這部分進口料、件按規定征稅稅率計算稅額予以抵扣.貨物出口后,主管退稅的稅務機關在計算其退稅或抵免稅額時,也應對這部分進口料件按規定退稅率計算稅額并予扣減.
計算公式為:當期不予抵扣或退稅的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稅率-退稅率)-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征稅稅率-退稅率)
出口貨物退稅率調整后,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按新退稅率計算須從退稅款中抵扣的應征增值稅稅款的執行時間,外貿企業以銷售料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時間為準,生產企業以進料加工貿易中報表中申報時間為準.
進料加工與來料加工的區別
(一)相同點
一是兩種加工貿易都經歷了"進口-加工-出口"三個環節.
二是兩者具有共同監管方式,即對用于加工制造出口產品的進口料件實行海關保稅監管,在進口時進行監管登記,免征關稅和增值稅,產品出口時由海關核銷進口料件.
(二)不同點
一是原材料、零部件和產品的所有權不同.來料加工是由外商免費提供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生產加工的產品完全歸外商所有,由外商支配;而在進料加工中,經營單位對原輔料和生產加工出來的成品擁有所有權.
二是兩者的貿易性質不同.在來料加工業務中,外商與經營單位是委托與被委托關系,經營單位接受外商委托并要按外商的要求進行生產加工,收取工繳費,純屬加工貿易性質;而在進料加工業務中,經營單位是自主經營,與銷售料件的外商和購買我成品的外商均是買賣關系,經營單位從中賺取銷售成品與進口原材料之間的差價,使外匯增值,屬于一般國際貿易性質.
三是產品的銷售方式不同.在來料加工業務中,生產加工出來的產品由外商負責運出我國境外后自行銷售,銷售的好壞與我方毫無關系;而在進料加工業務中,經營單位在產品生產加工出來后要自己負責對外推銷,產品銷售情況的好壞與自己密切相關.
四是稅收政策規定不同,進料加工復出口貨物實行退稅(或免抵退稅),來料加工復出口貨物實行免稅.
進料加工復出口是什么意思上文已經解答完了,小編在此就不再重復了,比如一個美國企業從美國運進一批材料加工,因為加工完工以后要交稅,所以干脆進料的時候保稅(免稅),等加工完了再一塊兒計稅,大家還有疑問的話都可以在線提問哦.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