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銷售中的實務常用方法

2017-10-13 17:2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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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銷售中的實務常用方法,詳情請看下文。

日常銷售中的實務常用方法

(一)、按稅點賣票

強調:絕對不能把“按稅點賣票”作為一種獲取利潤的常規手段!

之所以能“按稅點賣票”,通常是由于進項充足且銷售主要是無票銷售,這樣的無票銷售如果都不確認收入,則收入過低、跟企業規模嚴重不符的話,也說不過去;而如果直接確認無票收入,則又有點浪費資源。所以,這時候可以適當的對外“倒票”。

1、外帳

(1)、對方全額付款:

A、先以發票內容,按正常銷售處理

B、多余款項通過內帳劃轉,還給對方

C、外帳上虛的應收賬款,以后找機會用現金沖銷

(2)、對方只付票點的款項:

A、先按正常銷售處理(即按發票內容)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B、再核算票點款,注意:最好是現金,而且不要跟上面同時(留點時間差)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C、找機會沖銷虛的應收款項

借:庫存現金

貸:應收賬款

說明:很多人認為這種方式只是對采購方不利,而與銷售方無關。其實是雙方都不利,因為如果這種情形不少,那么稅局會發現收款的只是特定的一個比例,其他最后都是現金沖銷,這樣就很容易發現或者疑心:是否有虛開增值稅發票!因此,這對雙方都是一種高風險的方法。

注意:期末還要結轉虛的銷售成本

2、內帳:注意不要管發票咋樣,只管票點收款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 (票點款項)

(二)、銷售尾款的處理

1、抹掉尾款

外帳:

1、可以不反映,待以后找機會用現金沖銷

2、如果入賬,可計入營業外支出,但不能抵稅,需納稅調增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營業外支出 (尾款)

貸:應收賬款

內帳:同外帳的入賬分錄

2、協商減免部分貨款

(1)、不開票、非返利或債務重組性質

內外帳:同“抹掉尾款”的處理

(2)、屬于債務重組性質:可以稅前扣除

借:銀行存款

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

貸:應收賬款

(3)、屬于平銷返利性質---見下面

(三)、平銷返利

1、特點:

不只是局限于商業企業,適用于所有企業;

不只是平銷,而是適用于只要與銷售額掛鉤的返利;

不只是貨幣返利,還有實物返利。

2、貨幣返利

流轉稅:可按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沖減銷項稅額。

企業所得稅:沖減銷售收入,減少企業所得稅的繳納。

發票:如果能夠取得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可以由供貨方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一般分錄:

(1)、開出紅票的

內外帳: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銷項稅額) (紅字)

(2)、未能開出紅票的

外帳:不能入賬

內帳: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3、實物返利

(1)、最有利的做法

將上期返利實物的數量開具在本次發貨的發票上,但只增加數量,不改變本次發票金額(肯定是改變了單價):

采購方:按發票內容,作正常的采購業務處理,不要體現出返利的意思。(具體見第二講)

銷售方:按發票內容,作正常的銷售業務處理,也不要體現出返利的意思。

(2)、返利實物單獨開票(藍票)

外帳:采用這種方式對銷售方是最憋屈的!

無償交付貨物,所得稅上是屬于視同銷售的無償贈送,需要根據視同銷售收入與視同銷售成本計繳所得稅,同時,由于不是所得稅的公益捐贈,支出費用不得在稅前扣除。

也就是說,無論無償贈送在會計上是計入營業費用還是營業外支出,都不能在稅前抵扣。

此時常見的有幾種分錄:

A、直接只確認費用

借:銷售費用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注意】匯繳時有二項調整:視同銷售收入和成本;銷售費用全額調增。

B、既確認收入,也確認費用

借:銷售費用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注意】匯繳時只有一項調整:費用全額調增。

C、直接當成銷售

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注意】雖然沒有需要調增的項目,但仍然是沒享受返利的待遇,同時這個虛的應收賬款,還需要找機會用現金沖銷。

D、需要開票的狀況下,好一點的措施。

對方確實要單獨開藍票的,可以采用分二步走的方法:

1、按打算實物返利的金額,先采用貨幣返利形式,開出紅票: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應繳稅費—應繳增值稅(銷項稅額) (紅字)

2、再按正常銷售,對返利貨物開藍票

對實際的實物返利,不當成返利(因為前面已經有虛的貨幣返利了),而是作為正常的銷售處理。至于收款方面,由于貨幣返利有紅字應收賬款,實物銷售有藍字應收賬款,抵消后,對往來款項沒有影響。

內帳:無論外帳怎么處理,內帳都一樣

借:銷售費用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實物返利不開票

外帳:不需入賬

內帳:

借:銷售費用

貸:庫存商品

(4)、按“買一贈一”處理

如果返利的實物不是對方的購買品,則最合算的做法是:

A、先按貨幣返利,沖銷收入與銷項稅

B、再按“買一贈一”的方式處理

即在同一張發票上注明產品和返利品(按公允價值分攤各自的價格),其實際發票銷售總額就是產品正常銷售額,分錄上表現為正常的銷售(即發票內容)。

借:應收賬款/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某產品

---某返利品

應交稅費—應增值稅(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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