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卡銷售和充值能直接做費用嗎?
預付卡銷售和充值可以直接做費用.
充值時取得普票,購物時取得購物小票入賬.用于送禮,職工福利等直接入費用.
1、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第三條規定,"(一)單用途卡發卡企業或 者售卡企業(以下統稱"售卡方")銷售單用途卡,或者接受單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 得的預收資金,不繳納增值稅.
2、售卡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九條的規定,向購卡人、充值人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 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3、持卡人使用單用途卡購買貨物或服務時,貨物或者服務的銷售方應按照現行規定 繳納增值稅,且不得向持卡人開具增值稅發票."
4、另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53號規定"未發生銷售行為的不征稅項目"下設601 "預付卡銷售和充值"、602"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預收款"、603"已申報繳 納營業稅未開票補開票".
針對銷售方、售卡方、持卡方,會計處理分別如下,請對照處理
一、銷售方
(一)持卡方購買商品時
1、會計分錄
借:應收帳款--預付卡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發票開具
不能開具發票
(二)與售卡方結算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帳款--預付卡
借:銷售費用
貸:應收帳款--預付卡
發票取得
取得售卡方公司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乙公司(售卡方)
(一)銷售購物卡時
1、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付款--預付卡
2、發票開具
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品名填寫"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稅率填寫"不征稅".
(二)與銷售方結算預付卡資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預付卡
貸:銀行存款
(三)與銷售方結算手續費時
1、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預付卡
貸: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發票開具
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品名"經紀代理服務",稅率6%.
三、持卡方
(一)向售卡方購卡時
1、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預付卡
貸:銀行存款
2、發票取得
取得開具的普通發票,品名"預付卡銷售和充值",發票稅率欄"不征稅".
(二)用卡購買辦商品時
1、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等科目
貸:其他應收款--預付款
2、發票取得
不能取得增值稅發票,只能以其他能夠證明業務發生的憑證入帳.
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預付卡銷售和充值能否直接做費用的相關內容,相信您 閱讀本文后一定有了自己的理解.在賬務處理過程中也能夠更為熟練順利.如果還有 其他會計方面的問題,歡迎您隨時登錄會計學堂網站進行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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