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字發票賬務處理需要沖回成本嗎
1、銷售方開具紅字發票,如果上月已結轉,收入和結轉成本都要做紅字沖銷.
2、會計分錄
(1)沖銷收入
借:銀行存款(紅字)
貸:主營業務收入(紅字)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紅字)
(2)沖銷銷售成本
借:主營業務成本 (紅字)
貸:庫存商品 (紅字)

紅字值稅發票是用來沖減已經開具的藍字發票.
當發票開錯了或是別人退貨等情況下,已經開了發票了,這時候可以開紅字發票來沖抵開錯的發票,紅字發票的金額等都為負數.紅字增值稅發票是用來沖銷以前月份確認的銷售收入的,對本月的營業收入是沖減的.
符合作廢條件的(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發票注明作廢,開票軟件注明作廢.
(一) 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 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三) 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的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發票認證過后紅沖成本怎么處理?
已經認證抵扣的增值稅發票開紅字發票后賬務處理:
(1)、銷售方開具紅字專票時,沖減前期已確認的收入和銷項稅額.
(2)、銷售方開具藍字專票時,根據藍字專票在當期確認收入和銷項稅額.
(3)、購買方根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沖減前期已確認的采購成本,同時作進項稅額轉出;取得紅字專票后,將其作為沖減分錄的附件.
(4)、購買方取得藍字專票后,根據藍字專票在當期確認采購成本和「待認證進項稅額」(進項稅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文件相關規定,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于申報抵扣,發現開票有誤,且不符合作廢條件的,按規定先開紅票,再開藍票.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紅字發票賬務處理需要沖回成本嗎?針對這個問題,會計學堂的老師的解答是需要沖銷收入和結轉成本.文章還整理了相關的問題解答.本文的解答就到此結束了.還有其他的疑問可以點擊右側的答疑窗口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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