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季度超過30萬附加稅怎么算?
1、如果是查賬征收小規模納稅人,是按季度申報的,也就是按季度不超過30萬免稅,超過30萬全額征稅,不按每月算的.
2、一般納稅人才是按月申報計算,就比如1月銷售收入20萬,但是2月和3月只銷售了9萬,季度加起來29萬,那就是免征稅款的.
3、如果季度銷售收入超過30萬,則按3%的征收率全額征稅.
4、季度銷售收入(不含稅)40萬,就是40x3%=1.2萬元,季度應納稅款就是1.2萬元

增值稅減免附加稅減免嗎?
只減免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基金 .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可知: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2014年出臺文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小微企業免征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122號),文件第一條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
2016年再出擴大范圍文件《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文件通知:自2016年2月1日,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
季度收入不滿9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根據財稅[2014]122號和財稅[2016]12號,附加稅費免征是妥妥的,連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季度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都可以免征附加稅費了.所以說,季度收入9萬以下免征增值稅和附加稅,季度收入9萬以上30萬以下的要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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