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入10萬以下免征增值稅是不是城建稅也可以減免
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免征增值稅的同時免征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三條限定,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事實上交納的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消費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交納.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費附加暫行條例》第三條限定,教育費附加,以各單位和個人事實上交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教育費附加率為2%,分別與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交納.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對小微公司免征有關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財稅〔2014〕122號)第一條限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對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出3萬元(含3萬元),以及按季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出9萬元(含9萬元)的交納義務人,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擴大有關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圍的通知》(財稅(2016)12號)第一條限定:"將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出三萬,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出10萬的交納義務人擴大到月銷售或營業額不超出10萬,季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出30萬的交納義務人."
因此,通常納稅人能夠享受月銷售額不超出10萬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優惠政策.
2019年城建稅減免填列方法
減免的城建稅按規定免稅時,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貸:營業外收入-稅收減免.

減免50%的城建稅分錄怎么做?
城建稅一般不是預提,是以增值稅或者營業稅為基數,按照7%計算的
分錄是:
借:主營業務稅金和附加
貸:應交稅金
交城市維護建設稅的滯納金分錄怎么做?
答:補繳城建稅及教育費會計分錄
(1)提取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金--城建稅 貸: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2)上繳 借:應交稅金--城建稅 借:其他應交款--教育費附加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3)結轉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國發〔1985〕19號)文件第五條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管理、納稅環節、獎罰等事項,比照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有關規定辦理的.
根據《財政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幾個具體問題的規定》(財稅[1985]69號)文件第七條規定:納稅人在被查補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和被處以罰款時,依照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五條規定.
看完上文,大家應該都明白了,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的,免征增值稅的同時免征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城建稅一般不是預提,是以增值稅或者營業稅為基數,按照7%計算的.還有其它問題,歡迎隨時來會計學堂和小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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