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規模負數發票可以作廢嗎
1.如當月開據的負數發票可以作廢,否則不能作廢.
2.負數發票在作廢以后,稅局的通知單號就沒有用了.
一)銷貨企業開出發票,當月內發現錯誤,在未收回發票聯、抵扣聯的情況下不得作廢;若購貨方在抵扣聯認證后又將發票退給銷貨方,銷貨方應在同一會計期間內將發票作廢.以上情況在稽核子系統比對后會產生屬于作廢發票進行抵扣,應轉入協查子系統進行協查.這時一定要注意當月相應存根聯采集,否則就形成缺聯票.
(二)銷貨企業開出發票,當月內發現錯誤,在收回發出給購貨方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后,可在當月做作廢處理;若發出的發票聯和抵扣聯無法收回,銷貨企業此時不能做作廢處理,要憑對方提供的《進貨退出與折讓證明單》開出負數增值稅專用發票沖銷,同時要注意存根聯的采集.
(三)銷貨方憑購貨方提供的《進貨退出與折讓證明單》才能開具的負數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此類負數增值稅專用發票要求在報稅時將存根聯進行采集.
(四)購貨方提供《進貨退出與折讓證明單》取得銷貨方開具的負數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聯,應在當期認證.如購貨方不及時認證并沖銷進項稅額,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負數發票
(五)跨月作廢形成的負數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主要有三種情形:
1、銷貨企業必須在收回原來已發出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后方能跨月開具負數增值稅專用發票,對購貨方已認證并無法收回的發票聯和抵扣聯,必須憑稅務部門的《進貨退出與折讓證明單》等,否則不予開具負數增值稅專用發票;
2、銷貨企業當月開出的負數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抵扣聯應全部在當月認證;
3、銷貨企業當月開出的負數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存根聯必須在次月的報稅期內與其他存根聯一道報稅,進行存根聯采集.
作廢發票與開負數發票的區別如下:發票代碼不同
作廢發票的代碼用18位的阿拉伯數字或大寫英文字母編寫,由登記管理部門代碼(1位)、機構類別代碼(1位)、登記管理機關行政區劃碼(6位)、主體標識碼(組織機構代碼)(9位)和校驗碼(1位)5個部分組成,并對涉及到的組織機構、法人、其他組織、組織機構代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等相關概念作出了規定.
而開負數發票一律由15位、17位、18或者20位碼(字符型)組成,其中:企業、事業單位等組織機構納稅人,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編制的9位碼(其中區分主碼位與校驗位之間的"-"符省略不打印)并在其前面加掛6位行政區劃碼共15位碼.
以上就是小規模負數發票可以作廢嗎這個問題的全部解答了,需要注意的是只有當月開具的負數發票才可以作廢.你學會了嘛?如果你有興趣,可以咨詢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一起討論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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