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收優惠
財稅[2016]12號銷售額將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的范圍,由現行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擴大到按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10萬元(按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0萬元)的繳納義務人.本通知自2016年2月1日起執行 還有就是需要交的時候可以減半征收在2019年開始
1、城建稅:7%(縣城5%)計稅額為當期交納的營業稅額+增值稅+消費稅.
2、教育費附加:3%,計稅額為當期交納的營業稅額+增值稅+消費稅.

一、計稅基礎:
1、城建稅依據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
《城市維護建設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分別與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同時繳納.第五條規定,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收、管理、納稅環節、獎罰等事項,比照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的有關規定辦理.
2、教育費附加依據納稅人實際繳納的產品稅,增值稅,營業稅稅額為計稅依據.
教育費附加稅,是對在城市和縣城凡繳納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單位和個人,就實際繳納的三種稅稅額征收的一種附加.
根據國務院國發(1986)第50號文的有關規定,教育費附加是以各單位和個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稅額為計征依據,分別以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同時繳納.
二、征收率:
1、城建稅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為基礎按照法定比例繳納,市區7%、縣城和鎮5%、其他地區1%.
2、教育費附加以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為基礎按照3%繳納
三、計算公式;
1、城建稅=(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征收率
2、教育費附加==(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征收率
以上就是對最新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收優惠的全部解答,小編還為你擴展了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稅的相關知識,你學會了嘛?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會計學堂在線答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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