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費是地稅還是國稅?
防洪費是地方小稅種 ,屬于按收入乘以一定比例計算的用于防洪安保支出
也有叫堤圍費或圍堤費的(因剛開始時叫防洪費,后改為堤圍防護建設費,習慣上稱防洪費)。是按照企業的銷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各省市不同)由地稅部門收取的專門用來防洪(堤圍)建設的費用。
它在企業的管理費用中列支,每半年申報征收一次。有的地方比如天津市,防洪費是按照增值稅、營業稅、消費稅的1%來提取的,并且是每月都要申報。
防洪費是按照計征流轉稅(包括增值稅、消費稅和營業稅)的應納稅營業額或銷售額進行計算征收,如果沒有應稅收入,應該進行零申報。
應繳堤圍防護費=銷售(營業)收入×適用比率
農工商、建筑、交通運輸、金融保險、房地產和社會服務等企業,按營業(銷售)總額;發電企業按年電力總產值,供電企業按年售電收入總額;輸變電工程按受益固定資產總值;銀行按上年利息收入,保險公司按上年保險費收入,各類信托投資公司和財務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按上年業務收入;分別計征1.0‰-1.3‰。

防洪費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防洪工程維護費按實際繳納流轉稅的1%計算并繳納,即按營業稅的1%繳納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用——小稅種
貸:預提費用——防洪費
交納時:借:預提費用——防洪費
貸:銀行存款
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防洪費 貸:銀行存款 其單位繳納計提比例是:上年度累計主營業務銷售收入*12%=全年應繳防洪費具體征收的標準要咨詢當地地方稅務局。
防洪費應計入管理費用。依據財會[2016]22號文規定,全面試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名稱調整為“稅金及附加”科目,該科目核算企業經營活動發生的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教育費附加及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
防洪費是屬于地稅,不屬于國稅的內容,并且防洪費在繳納的時候也是按照地方的比例進行計算相關的防洪安保支出的費用,所以并不像國稅那樣子的規定。看完本篇文章的內容,是不是發現“防洪費是地稅還是國稅?”這個問題的答案不難吧,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會計內容和財務行情,請大家持續關注會計學堂更新的會計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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