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的利潤分配如何交稅?
個人獨資企業不交企業所得稅,而是交個人所得稅,因此已經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利潤分配不需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第二條有明確規定。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四、勞務報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七、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八、財產租賃所得;
九、財產轉讓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應如何納稅?
關于合伙人利潤分配的稅務處理,主要按以下政策規定執行。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法規〉執行口徑的通知
》(國稅函[2001]84號)第二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對外投資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紅利,不并入企業的收入,而應單獨作為投資者個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以合伙企業名義對外投資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紅利的,應按《通知》所附法規的第五條精神確定各個投資者的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分別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應稅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獨資企業的利潤分配如何交稅?整體上來說,個人獨資企業分配利潤后是不要再繳納個人所得稅的,為什么呢?相信大家看完上文資料后應該知道,因為個人獨資企業繳納的就是個人所得稅,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如果大家對于個人獨資企業的繳納稅收有問題,小編老師歡迎大家來會計學堂網進行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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