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納以前年度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
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調整:
補提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貸: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房產稅
調整利潤分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補交土地使用和房產稅時:
借:應交稅費——土地使用稅
——房產稅
貸:銀行存款

房產稅的稅收特點
1、房產稅屬于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征稅對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圍限于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于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征收,對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
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價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應將其確定為出租行為從租計征,而應按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為此,《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明確規定,產權出典的房產,由承典人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稅率為1.2%。
好了,關于上述“繳納以前年度房產稅土地使用稅會計分錄”的問題,會計學堂小編就暫時為大家解答到這里了,不知道大家都了解的怎么樣了呢?房產稅征收期限可結合房屋情況咨詢當地房管部門或稅務部門,一般都是按年征收、分期繳納。如果大家在工作中還有什么不懂的,歡迎在線咨詢我們的小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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