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范圍是什么?
1.國債利息收入
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3.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上述免稅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
4.符合8項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不包括非營利組織從事營利性活動取得的收入。
非營利組織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1)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2)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7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3)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4)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屬于企業所得稅中的免稅收入。
其中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是指:
(1)依法履行非營利組織登記手續;
(2)從事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活動;
(3)取得的收入除用于與該組織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
(4)財產及其孳生息不用于分配;
(5) 按照登記核定或者章程規定,該組織注銷后的剩余財產用于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轉贈給與該組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并向社會公告;
(6)投入人對投入該組織的財產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財產權利;
(7)工作人員工資福利開支控制在規定的比例內,不變相分配該組織的財產;
(8)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5.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所得

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企業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各包括哪些內容?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
*不征稅收入-----第七條 收入總額中的下列收入為不征稅收入:
(一)財政撥款;
(二)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三)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免稅收入------第二十六條 企業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一)國債利息收入;
(二)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三)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四)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范圍概括來說就是上文中所說的五種,如果企業的收入是以上五種范圍之內,那么這個收入就是免稅收入,可以不計入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額的計算中去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也可以省下一筆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稅款,從另一個方面來說減輕企業的稅負。會計學堂有更多的咨詢在實時更新,歡迎來會計學堂網進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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