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允價值計量轉入成本法會計如何處理?
公允價值計量或權益法核算轉成本法核算(即通過多次交換交易,分步取得股權最終形成非同一控制企業合并)
投資方原持有的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按照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進行會計處理的權益性投資,或者原持有對聯營企業、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追加投資等原因,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即通過多次交換交易,分步取得股權最終形成非同一控制企業合并,即投資方因追加投資等原因能夠對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按下列會計處理方法核算(不構成“一攬子交易”):
1.例如:5%(金融資產)→60%(成本法)
(1)購買日之前持有的股權投資,采用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進行會計處理的,應當將按照該準則確定的股權投資的公允價值加上新增投資成本之和,作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資成本。
借:長期股權投資【原持有的股權投資公允價值+新增投資成本】
貸: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面價值】
銀行存款等
投資收益【原投資的公允價值-賬面價值】
(2)原持有股權的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以及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累計公允價值變動應當全部轉入改按成本法核算的當期投資收益。
借:其他綜合收益
貸:投資收益

成本法和公允價值模式區別是什么?
1、處理方法不同
按照成本法企業所得稅應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每月終了,企業應將成本費用和稅金類科目的月末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借方,將收入類科目的余額轉入“本年利潤”科目的貸方。
然后再計算“本年利潤”科目的本期借貸方發生額之差。貸方余額則為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即稅前會計利潤,借方余額則為企業發生的虧損總額。
2、計算公示不同
成本法計算公式:本期所得稅費用=本期應交所得稅+(期末遞延所得稅負債-期初遞延所得稅負債)-(期末遞延所得稅資產-期初遞延所得稅資產);
而公允價值模式計算公式為:
經營凈收入=經營收入-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生產稅+出租房屋凈收入、出租其他資產凈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凈租金等。財產凈收入不包括轉讓資產所有權的溢價所得。轉移凈收入 計算公式為:轉移凈收入=轉移性收入-轉移性支出;
3、定義不同
成本法體現“資產/負債觀”,是以估計轉銷年度的所得稅率為依據,計算遞延所得稅款的一種所得稅會計處理方法。
而公允價值模式是將本期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間時間性差異造成的影響納稅的金額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而不遞延到以后各期。在應付稅款法下,當期計入損益的所得稅費用等于當期應繳納的所得稅。
大家需要知道成本法和公允價值模式是有區別的,并且區別還是比較大的,所以企業在進行公允價值計量轉入成本法進行核算時,會計處理的變化是肯定大的。大家可以參考上文中舉的例子來進行相對應的會計處理。如果你后期要是遇到什么問題,可以來會計學堂進行咨詢或在線和老師進行交流哦,我們會計學堂專業的會計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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