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建筑企業使用自己的運輸車輛免費為某房地產公司運輸貨物到指定地點,耗用汽油費2000元,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該汽油費可以計入建筑企業“管理費用”?
答:按正規會計做法,該筆油費只能計入“營業外支出”:借:營業外支出 2000 貸:庫存現金 2000
同時免費為其他企業提供服務,應該視同銷售,還要按照該運輸服務的市場價繳納銷項稅,假設該筆運輸服務的市場價為5000元,則需要繳納的增值稅=5000/1.11*11%=495.50元。
借:營業外支出 495.5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95.50
僅僅是理論!學校里的老師可能會這么教學生,但是在現實中有幾個企業會這么老實交這筆稅。如果一個建筑企業平時就有運輸業務,經常將運輸車輛用于自己工程項目的材料運輸,那么如果對外宣稱這2000元油費是自己花費的,且沒有取得專票未抵扣該筆支出的進項稅額,企業財務在做賬時,將該筆支出計入“管理費用”或者“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我相信沒有任何檢查,能發現這2000元的油費到底是企業自己花的,還是免費為他人服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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