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租入的設備是資產嗎
答:是資產,理由如下:
根據會計準則-實質重于形式原則,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由于該固定資產大部分時間都在租賃方,所以將其視為租賃方資產。
會計分錄: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是以融入資金為目的,會計制度規定,融資租入的機器設備,應作為企業增加的固定資產進行管理,在“固定資產”科目中設置“融資租入固定資產”二級科目進行核算。

設備租賃的方式
1、直接融資租賃:根據承租企業的選擇,向設備制造商購買設備,并將其出租給承租企業使用。租賃期滿,設備歸承租企業所有。適用于固定資產、大型設備購置;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升級。
2、售后回租:承租企業將其所有的設備以公允價值出售給租賃方,再以融資租賃方式從租賃方租入該設備。租賃方在法律上享有設備的所有權,但實質上設備的風險和報酬由承租企業承擔。適用于流動資金不足的企業;具有新投資項目而自有資金不足的企業;持有快速升值資產的企業。
3、聯合租賃:租賃方與國內其他具有租賃資格的機構共同作為聯合出租人,以融資租賃的形式將設備出租給承租企業。合作伙伴一般為租賃公司、財務公司或其他具有租賃資格的機構。
4、轉租賃:轉租賃是以同一物件為標的物的融資租賃業務。在轉租賃業務中,租賃方從其他出租人處租入租賃物件再轉租給承租人,租賃物的所有權歸第一出租方。此模式有利于發揮專業優勢、避免關聯交易。
會計學堂小編提示:設備租賃服務主要包括醫療、教育、交通、紡織、印刷包裝、建設、工業工程、電子信息等各個行業的設備融資及設備租賃服務。業務覆蓋為長三角范圍,以上就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經營租入的設備是資產嗎的全部內容,更多精彩的財務知識盡在會計學堂,想提高自己專業技能的朋友可以繼續前往官網咨詢了解。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