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餐費報銷規定
2017年5月19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2017年第16號公告,明確:
自2017年7月1日起,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銷售方為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填寫購買方的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銷售方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得根據購買方要求填開與實際交易不符的內容.銷售方開具發票時,通過銷售平臺系統與增值稅發票稅控系統后臺對接,導入相關信息開票的,系統導入的開票數據內容應與實際交易相符,如不相符應及時修改完善銷售平臺系統.
增值稅普通發票適用范圍較廣,與我們每個人都息息相關,例如餐費發票、住宿發票、超市購物發票等.
根據上述規定,所有人員(包含公司員工及促銷員)提交的,開票日期為2017年7月1日以后的增值稅普通發票,"購買方納稅人識別號"欄必須填寫我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且發票抬頭的公司名稱必須與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匹配一致,否則財務將不予報銷.

請大家重視及遵守!
那么,除了發票,日常工作中還有哪些主要的業務實質性要件呢?包括但不限于下面這些情況:
1、實物資產
如:購買原材料、機器設備、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禮品等,是否有入庫單,入庫單簽章、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是否有采購合同,是否有質量驗收合格證明,發票日期和發票金額是否與采購合同對應,是否有從第三方開票,是否舍近求遠采購,成本費用率是否明顯超過行業合理水平.
2、租金發票
是否有行政辦公部門審核確認手續,是否有房屋租賃合同,發票日期金額是否與租賃合同吻合.
3、會務費
會議費報銷,是否有會議通知、會議議題、參會人員名單、簽到表等資料,是否有與會議無關費用(如旅游費)列支.
4、運費
運費報銷,是否有運費報銷單,起運地和運達地是否與運費報銷單相吻合,是否由起運地和運達地以外的車輛運輸,運輸價格是否波動較大.
5、加油費
加油費報銷,報銷的加油費是否為本公司車輛,本公司賬面上是否有車輛,加油費總額是否超過了車輛理論行車的最大油耗量.
6、業務招待費用
業務招待費報銷,是否有經辦人、部門經理甚至公司總經理審核簽批,大額發票是否有消費清單.大額發票是稅務稽查重點,如果沒有清單,可能會認為虛假消費.
7、差旅費
差旅費報銷單內容是否填寫齊全,所附的車票是否為去出差地的車票,餐飲、住宿、交通費發票是否為出差地的發票,人員和人員名單是否與派出的人數相吻合.
8、水電費
水電費報銷,發票上的字碼是否與水表、電表的字碼相符,是否與本公司的產能相吻合.有的企業賬面反映產量很少,但水電費卻很高.
從上述這些情況中我們不難看出,日常報銷可不是我們想的那么簡單的,那么我們在報銷的時候應該注意什么呢?
報銷人取得相應的報銷單據,且報銷單據上面經辦人、驗收證明(復核)人、審批人簽名齊全,報銷單據所附原始憑證應是稅務機關認可的合法、完整、有效憑證;
報銷單據的填寫及原始憑證的黏貼需符合會計工作基本規范的要求;
報銷單各項目應填寫完整,大小寫金額一致,并經部門領導有效批準;
有實物的報銷單據需列出實物明細表并由驗收人驗收后在發票背面簽名確認,低值易耗品等需入庫的實物單據還應附入庫單;
出租車票據需注明業務發生時間、起止地點、人物事件等資料,每張出租車票背面需有主管領導簽字確認;
招待費的報銷單據需注明其招待人員及人數并附用餐費作為報銷的費用項目、報銷標準和報銷審批程序符合企業制度的餐費發票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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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