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頻考點】
7.投資性房地產的范圍
(1)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
(2)已出租的建筑物。
8.不屬于投資性房地產的:自用房地產、作為存貨的房地產。
9.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
兩種后續計量的模式,企業可以選擇一種模式,但不得同時采用兩種計量模式。
(1)采用成本模式的后續計量
企業通常應當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符合條件的(可以持續可靠取得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可以采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
采用成本模式的后續計量,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處理原則相同,都需要計提折舊或攤銷,都需要進行減值測試。
①取得租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②計提折舊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③計提減值準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一經計提,在持有期間不得轉回。
④處置投資性房地產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借:其他業務成本
投資性房地產累計折舊(攤銷)
投資性房地產減值準備
貸:投資性房地產
(2)采用公允價值模式的后續計量
①不對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或攤銷。應當以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其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②取得租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③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按公允價值計量
公允價值高于成本:
借: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公允價值低于成本: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投資性房地產——公允價值變動
④處置投資性房地產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業務收入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投資性房地產——成本
——公允價值變動(或借方)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其他業務成本(或反之)
10.投資性房地產后續計量模式的轉換
成本模式可以轉換為公允價值模式,公允價值模式不得轉換為成本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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