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購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為什么不視同銷售
先說購進貨物用于福利和消費及非應稅項目的情況.購貨物時,其實價款是包含兩部分的,貨物價及稅金.雖然這種情況下,單位為最終使用者,但購買時其實已經繳納了稅金,當用于上述項目時,當然不用重復繳納稅款(即:視同銷售,計提銷項稅)
自產、委托加工用于該項目時:因該部分貨物為自產或者委托加工,在自產或者加工過程中未繳納稅款,且用于福利或者個人消費及非應稅項目時,該貨物不能繼續進行流轉(注:在流轉中才能征稅)因此這種情況下要向最終使用者對改貨物進行征稅(即視同銷售,計提銷項稅)
關鍵點:外購貨物用于個人消費或集體福利,沒有加工中的增值;自產、委托加工的產品,有加工中的增值.

外購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怎么做賬
外購貨物(生產企業指外購材料、商業企業指外購商品)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以及非應稅項目的,作進項稅額轉出.用于捐贈、抵債、分配利潤、換取非貨幣資產或非應稅勞務、投資等方面的,應當計提銷項稅額.
1)企業決定以外購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時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貨物成本+進項稅額)
2)實際發放外購貨物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庫存商品等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外購貨物時涉及的運費,且已按運費的7%計算并確認了進項稅額的,在發生上述業務時,應將該進項稅額一同予以轉出.
另外,自制貨物或委托加工貨物用于集體福利、個人消費、非應稅項目、捐贈、抵債、分配利潤、換取非貨幣資產或非應稅勞務、投資等方面的,都要計算銷項稅額.
關于外購的貨物用于集體福利為什么不視同銷售?綜上所述,外購貨物如果用于生產加工本來是可以抵扣的,但是企業外購貨物是用于集體福利,并不能繼續產生增值,所以購進貨物時取得的增值稅自然也不能抵扣,這是稅務局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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