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費是否需合并到租金中一起繳印花稅?
例:企業將一套房屋出租,簽訂的租賃合同上明確記載租金金額和管理費金額,并注明管理費是代物業管理公司收取。那么,管理費是否也要合并到租金中一起繳印花稅?
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七條規定,同一憑證,因載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經濟事項而適用不同稅目稅率,如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后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稅貼花。另根據《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十條規定,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而在稅目稅率表中,沒有列舉物業費相關的服務項目,因而物業費不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
據此,上述企業所簽合同在分別列示兩種經濟事項的基礎上,應分別計算,只對房屋租金部分,按財產租賃合同記載的租賃金額千分之一貼花。

上月誤把印花稅計入管理費本月如何調整?
可以先紅字沖回。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紅字)
貸:銀行存款 (紅字)
再做一筆正確的分錄: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
借:應交稅費
貸:銀行存款
或是直接做一筆分錄調整也可以了。
借:稅金及附加
借:管理費用---印花稅 (紅字)
針對管理費是否需合并到租金中一起繳印花稅的這一問題,文中已作出詳細的解答,應當分別計算,只對房屋租金部分征收相應的印花稅,上月誤把印花稅計入管理費本月如何調整?更多詳情請關注會計學堂網,感謝閱讀。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