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自用舊設備出口退稅如何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舊設備出口退(免)稅暫行辦法〉的通知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非增值稅納稅人出口的外購舊設備,實行免稅不退稅的辦法.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非增值稅納稅人出口的自用舊設備,可根據規定的公式計算其應退稅額,但購進時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而其他單證齊全的,實行出口環節免稅不退稅的辦法.小規模納稅人出口的自用舊設備和外購舊設備,實行免稅不退稅的辦法.

舊設備出售增值稅發票稅率是多少?
舊設備出售增值稅發票稅率是17%.普通票為3%
目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特殊規定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 票的簡易征收項目有: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凡根據財稅〔2008〕170號和財稅〔2009〕9號、財稅〔2014〕57號等文件規定,適用按簡易辦法依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應開具普通發 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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