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客戶發放、贈送實物,需要扣繳個稅嗎?
實物送客戶需分客戶對象,區別對待
1.送個人客戶,如屬于稅法規定的不繳情形,可以不扣個稅.《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促銷展業贈送禮品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0號)第一條規定,企業在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1)企業通過價格折扣、折讓方式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
(2)企業在向個人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的同時給予贈品,如通信企業對個人購買手機贈話費、入網費,或者購話費贈手機等;
(3)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個人按消費積分反饋禮品.
2. 送非客戶的其他個人,按"其他所得-偶然所得",扣繳個稅.財稅[2011]50號第二條規定,企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取得該項所得的個人應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由贈送禮品的企業代扣代繳:
(1)企業在業務宣傳、廣告等活動中,隨機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2)企業在年會、座談會、慶典以及其他活動中向本單位以外的個人贈送禮品,對個人取得的禮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3)企業對累積消費達到一定額度的顧客,給予額外抽獎機會,個人的獲獎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同時該文件第三條規定,企業贈送的禮品是自產產品(服務)的,按該產品(服務)的市場銷售價格確定個人的應稅所得;是外購商品(服務)的,按該商品(服務)的實際購置價格確定個人的應稅所得.
因此,企業將實物贈送給非客戶的其他個人,需要按"其他所得-偶然所得"稅目,全額適用20%的稅率,計算扣繳個人所得稅.
3.實物送單位客戶,不需要扣繳個人所得稅.

個體戶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在納稅人未建立正規會計核算的情況下,由主管稅務機關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個人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既可以采取統一核定的行業應稅所得率計算,也可以采取按行業核定的征收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其計稅公式分別為:①應納個人所得稅額=銷售(或營業)額*應稅所得率*適用稅率;②應納個人所得稅額=銷售(營業)額*核定的所得稅征收率.
以上詳細介紹向客戶發放、贈送實物,需要扣繳個稅嗎?實物送客戶需分客戶對象,區別對待.企業在銷售商品(產品)和提供服務過程中向個人贈送禮品,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個人所得稅,繳個稅的時候的方法如本文所講.如果你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詢一下會計學堂在線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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