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建筑企業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如何繳納?
答:1.跨縣市提供建筑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分包款后的余額在項目所在地按3%的征收率預繳稅款,(應預繳的增值稅稅款=(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支付的分包款)/(1+3%)*3%),回機構所在地按3%申報增值稅.
2.小規模納稅人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不能自行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可向建筑服務發生地主管國稅機關按照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申請代開增值稅發票.

在計算預繳及申報稅款時,應注意什么問題?
(1)建筑企業應按照工程項目分別計算應預繳稅款,分別向項目所在地預繳增值稅,向機構所在地申報繳納增值稅是以納稅人為單位來計算的,而不是按照單個項目分別計算增值稅申報繳納,不同地市不同項目之間預繳的增值稅可相互抵減,抵減不完的,可結轉下期繼續抵減.
(2)一般納稅人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計劃單列市)提供建筑服務,在機構所在地申報納稅時,計算的應納稅額小于已預繳稅額,且差額較大的,由國家稅務總局通知建筑服務發生地或者不動產所在地省級稅務機關,在一定時期內暫停預繳增值稅.
(3)對跨縣(市、區)提供的建筑服務,納稅人應自行建立預繳稅款臺賬,區分不同縣(市、區)和項目逐筆登記全部收入、支付的分包款、已扣除的分包款、扣除分包款的發票號碼、已預繳稅款以及預繳稅款的完稅憑證號碼等相關內容,留存備查.
(4)適用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兼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按照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銷售額+免征增值稅項目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當期按抵減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后的進項稅額抵扣.
綜上所述,建筑企業應區分不同的情形計算繳納增值稅,同時建立健全備查賬簿,以防范稅務風險的發生.那么小編關于問題"跨省建筑企業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如何繳納?"就介紹到這里.如果還有其他關于的財務問題,可以咨詢我們會計學堂的在線老師,可以直接在線向我們聯系.更多相關資訊內容盡在會計學堂,快來圍觀吧,關注會計學堂即可免費獲取更多學習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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