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薪金所得稅怎么算?
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 -"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稅免征額是50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5000

增值稅有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六條規定:
"下列項目免征增值稅:
(一)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
(二)避孕藥品和用具;
(三)古舊圖書;
(四)直接用于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五)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六)來料加工、來件裝配和補償貿易所需進口的設備;
(七)由殘疾人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八)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減稅項目."
二、小規模納稅人享受的增值稅稅收優惠:
1、免稅銷售限額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參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57號)
2、營改增后,增值稅免征范圍變化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征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合計銷售額超出規定限額的不享受免征優惠.
其他個人采取預收款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預收租金收入,可在預收款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3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參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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