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償還的借款該怎么做帳務處理?
答:通常借款取得時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應付賬款
不用償還,
借:短期借款/應付賬款
貸:營業外收入
只要確認這筆款不再支付了,是可以轉入營業外收入科目處理的.
雖然是不用歸還了,但是建議先掛在"其他應付款"中,待兩三年以后,確實不用歸還的時候,再轉入"營業外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營業外收入亦稱"營業外收益".指與生產經營過程無直接關系,應列入當期利潤的收入.是企業財務成果的組成部分.例如,沒收包裝物押金收入、收回調入職工欠款、罰款凈收入等等.營業外收入在"利潤"或"利潤或虧損"賬戶核算.在企業的"利潤表"中,營業外收入需單獨列示.屬于企業營業外收入的款項應及時入賬,不準留作小家當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規定的開支.企業營業外收入的核算在"營業外收入"賬戶下進行,也可在該賬戶下按各種不同的收入設置明細賬戶進行明細核算.

公司向股東借入流動資金,無法償還,注銷清算時是否應認定為無法支付的負債如何處理?
企業應確認該債務清償收益.
依據如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第三條規定,企業清算的所得稅處理包括以下內容:
(一)全部資產均應按可變現價值或交易價格,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二)確認債權清理、債務清償的所得或損失;
(三)改變持續經營核算原則,對預提或待攤性質的費用進行處理;
(四)依法彌補虧損,確定清算所得;
(五)計算并繳納清算所得稅;
(六)確定可向股東分配的剩余財產、應付股息等.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函[2009]388號)附件二: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填報說明第三條規定:
2.第2行"負債清償損益":填報納稅人全部負債按計稅基礎減除其清償金額后確認的負債清償所得或損失金額.本行通過附表二《負債清償損益明細表》計算填報.
附表二《負債清償損益明細表》填報說明規定:
3."計稅基礎(2)"列:填報納稅人按照稅收規定確定的清算開始日的各項負債計稅基礎的金額,即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收規定予以扣除金額的余額.
4."清償金額(3)"列:填報納稅人清算過程中各項負債的清償金額.
第四條規定,表內及表間關系:
"負債清償損益(4)"列=本表"計稅基礎(2)"列-"清償金額(3)"列.
無法償還的借款該怎么做帳務處理?先轉入其他應付款,確實無法支付再通過營業外收入來清算,這一點你學會了嗎?會計學堂的答疑老師還有更多的問題處理經驗,你也可以來和他們在線探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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