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期允許扣除土地價款計算公式是什么?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8號第五條: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按照以下公式計算:當期允許扣除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筑面積)×支付的土地價款.當期銷售房地產項目建筑面積,是指當期進行納稅申報的增值稅銷售額對應的建筑面積.
房地產項目可供銷售建筑面積,是指房地產項目可以出售的總建筑面積,不包括銷售房地產項目時未單獨作價結算的配套公共設施的建筑面積.
支付的土地價款,是指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或受政府委托收取土地價款的單位直接支付的土地價款(被財稅[2016]140號廢).

固定資產當月可以提折舊嗎?
固定資產折舊的相關規定:
1、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折舊;
2、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不計提折舊;
3、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不管能否繼續使用,均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也不再補提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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