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講述的是三種征稅方式的區別
普通征稅: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都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采用的是比率稅率計征稅款
差額征稅:有營業稅差額征稅和增值稅差額征稅兩種。營業稅差額征稅是指以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營業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時,以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減去規定可扣除的支付款項后的余額為計稅營業額。增值稅差額征稅是指一般納稅人采用購進扣稅法計算應納增值稅。即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正數交稅,零或負數不交稅。
減按征稅:納稅人在特殊的納稅事項中,經常遇到這樣一個概念:某某行為,可采用簡易計稅方式,適用3%(或者5%)的征收率,減按2%(或者1.5%)繳納增值稅。減按征收,不是征收率,而是一種稅收優惠。目前基本有兩種情況:1、納稅人銷售使用過的不得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不含不動產),按3%的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2、自然人出租住房,適用5%的征收率,減按1.5%征收增值稅。這兩種情況,適用的征收率和減按征收的比率之間的差額,就是國家給與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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