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取得房地產原值怎么繳納房產稅?
1、計算房產稅的房產原值是指納稅人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在帳簿的“固定資產”科目中記載的房屋造價或原價。
2、對納稅人未按會計制度規定記載的,在計征房產稅時,應按規定調整房產原值。對房產原值明顯不合理的,應重新予以評估。
3、對沒有房產原值的,由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另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明確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計征房產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173號)的規定:對于更換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在將其價值計入房產原值時,可扣減原來相應設備和設施的價值;對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中易損壞、需要經常更換的零配件,更新后不再計入房產原值。

房產原值如何確定?
關于房產原值如何確定的問題
對依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不論是否記載在會計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均應按照房屋原價計算繳納房產稅。房屋原價應根據國家有關會計制度規定進行核算。對納稅人未按國家會計制度規定核算并記載的,應按規定予以調整或重新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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